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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关于选择货物、服务类采购招标代理公司备选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16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访问次数:

根据《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货物、服务类项目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我校没有采购能力进行采购的货物、服务类项目,学校拟遴选三至五家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为我校代为进行采购。

 一、工作概况及重要参数说明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项目必需的技术条件和服务能力。

2、代理公司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提供网页截图)。

3、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具有熟悉招标政策法规、工作流程的法律、经济、技术等相关专业的从业人员。

4、代理公司具有固定办公室和具备招标必备的场地和设备设施使用期一年以上,入驻江津区的代理公司同等条件下优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须有一定相关服务的业绩并有良好信誉,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

二、代理服务费计算方式: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100万以下的货物、服务类项目按中标金额的1.5%计取服务费;100万-200万货物按1.1%计取,服务类按0.8%计取服务费。各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下浮承诺。

三、代理服务期限:

一年。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各单位在2019年10月25日前带上相关证明材料,在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珞璜校区砺志楼315办公室报名,我校工作小组将对报送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公司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入选我校货物、服务类招标代理公司备选单位,我校将向入选单位发布入选通知书。

 

联系人:李泽华

联系电话:13883779972

 重庆市江南职业学校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六日